1.大学生医保使用说明
就医地 |
就诊类别 |
普通门诊 |
住院 |
济南 |
学院门诊部 |
刷济南的电子医保码直接医保结算 |
无 |
校外医院 |
经校医院线上转诊后,持济南的电子医保码到转入的济南市医保定点医院就诊, 结算时到医院人工缴费窗口可实现实时联网结算,不用再回校医院报销。(注:未经校医院同意自行前往上级医院就诊所产生的费用,医保不予报销) |
刷济南的电子医保码直接医保结算 |
山东省内(非济南) |
在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就诊医院刷济南的电子医保码直接医保结算 |
山东省外 |
先在济南医保小程序-我要办事-更多-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临时外出就医,完成备案,再在实现异地联网结算的就诊医院刷济南的电子医保码即可实现联网结算(具体流程可参照学院门诊部官网“参保大学生异地就医政策及备案流程”)。 |
意外受伤门诊就医:先行自付,留存好发票、明细、病历,诊疗全部结束后通过小程序线上提交材料报销(具体流程见学院门诊部官网“参保大学生意外伤害手工报销线上申报流程”)。 |
特殊情况:1.在济南市内其他地区实习以及寒暑假在济南市内医保定点医院非急诊就诊的学生,应提前办理长期转诊备案,以便就医时能顺利享受医保报销待遇。2.门急诊、异地网络不通或经学院门诊部办理转诊后,所转往医院未实时报销等特殊情况,既未实现联网结算的,可通过小程序线上提交材料进行报销(具体流程可参照学院门诊部官网“关于参保大学生济南市内校外就医报销相关问题通知”。)通过“济南医保”小程序报销程序较慢,无特殊情况优选在综合门诊部办理转诊后再外出就医。 |
2.大学生医保报销标准
项目 |
大学生医保待遇 |
普通门 诊待遇 |
济南市 |
一个医疗年度内普通门诊就医无起付标准,单次报销比例65%,报销总额上限600元。 |
异地(包含济南市外以及山东省外) |
自2025年1月起一个医疗年度内报销总额上限400元。 |
本地 住院 待遇 |
三级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700 元,报销比例 70% |
二级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400 元,报销比例 80% |
二级精神卫生专科定点医疗机构 |
起付标准400 元,报销比例 85% |
一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 |
起付标准200 元,报销比例 90% |
注:1.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较第一次住院降低5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计算起付标准。2.患有精神障碍的参保人,在精神卫生专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算起付标准。3.参保人在本统筹区内定点中医综合性医疗机构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的起付标准降低20%。4.自2025年起,未连续缴纳大学生医保费用的人员,参保缴费3个月后方可享受医保待遇。